建委工程验收空气检测

建设部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 GB50325-2010,要求民用建筑工程竣工必须严格限制甲醛、苯、TVOC 、氨、氡这五项有害气体含量。依据GB50325-201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这部强制性验收规范,针对医院、办公室、娱乐场所、商场等公共场所新建、改建竣工后的工程项目验收检测。  


检测指标

甲醛、苯、总挥发性有机物(TVOC)、氨、氡;


检测依据

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GB50325-2010(2013版)常规检测项目:甲醛、苯、总挥发性有机物(TVOC)、氨、氡 ;

《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》DBJ01-91-2004 常规检测项目:甲醛、苯、总挥发性有机物(TVOC)、氨、氡;


检测标准选择

空气质量检测标准一

按 GB50325-2010(2013版)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实施检验,出具 CMA 权威检验报告GB50325-2010(2013版) 规定五种污染物限量数值


污染物

Ⅰ类 民用建筑工程

Ⅱ类 民用建筑工程

甲醛( mg/m³ )

≤0.08

≤0.10

苯( mg/m³ )

≤0.09

≤0.09

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( mg/m³ )

≤0.50

≤0.60

氨( mg/m³ )

≤0.20

≤0.20

氡( Bq/m³ )

≤200

≤400

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(住宅、医院、老年建筑、幼儿园、学校教室等)

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(办公楼、商店、旅馆、文化娱乐场所、书店、图书馆展览馆、体育馆、公共交通等候室、餐厅、理发店等)

空气质量检测标准二

按DBJ01-91-2004 《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》实施检验,出具 CMA 权威检验报告,DBJ01-91-2004 规定五种,种污染物限量数值:


污染物

Ⅰ类 民用建筑工程

Ⅱ类 民用建筑工程

甲醛( mg/m³)

≤0.08

≤0.12

苯( mg/m³ )

≤0.09

≤0.09

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( mg/m³ )

≤0.50

≤0.60

氨( mg/m³ )

≤0.20

≤0.50

氡( Bq/m³ )

≤200

≤400

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(住宅、医院、老年建筑、幼儿园、学校教室等)

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(办公楼、商店、旅馆、文化娱乐场所、书店、图书馆展览馆、体育馆、公共交通等候室、餐厅、理发店等)

对于工程验收检测,装修检测如何选择者两个标准?

GB50325-2010属于标准,DBJ01-91-2004,属于北京市地方标准,一般而言,建委备案用的检测报告用DBJ01-91-2004 《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》做,其他的验收检测,装修验收检测都按 GB50325-2001 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做。

采样点设置:采样点的数量根据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定,以期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水平。

1)、房间面积<50㎡时,设1个检测点。

2)、房间面积≥50 ㎡且<100㎡时,设2个检测点。 

3)、房间面积≥100㎡且<500㎡时,不少于3个检测点。

4)、房间面积≥500 ㎡且<1000㎡时,不少于5个检测点。 

5)、房间面积≥1000 ㎡且<3000㎡时,不少于6个检测点。 

6)、房间面积≥3000㎡时,每1000㎡不少于3个检测点。

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,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、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。

检测前要求被检测房间充分通风,然后关闭被测房间门窗1小时,直至采样结束


京诚检测中心(STC)具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,北京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合格单位;北京建委验收备案指定检测机构;北京市环保局监督检查指定检测机构;

检测机构名称:京诚环境监测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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